搭乘須知
帶行李、嬰兒車、腳踏車、寵物搭火車的規定
大件行李、嬰兒車、單車、寵物上台鐵各有不同規則,寵物籠具尺寸和腳踏車攜帶方式最容易搞錯。
先講結論
一般手提行李隨身帶上車沒問題,但有件數與尺寸上限;超大件建議先查是否要辦理托運。嬰兒車、腳踏車、寵物都有各自的尺寸或方式限制,出發前先確認,別到月台才手忙腳亂。
隨身行李的通則(先記這組數字)
依台鐵「旅客運送契約」第四十三點,隨身攜帶行李及物品應符合:
- 每人最多二件,且不得妨礙其他旅客,並應自行保管及照料。
- 每件長度不得超過150公分,長、寬、高之和不得超過220公分(輪椅或台鐵公告之電動代步車不在此限)。
- 行李經收納或折疊後符合上述件數與尺寸限制者均可攜帶乘車。
- 急救用醫療物品、維生儀器設備,經乘車前向台鐵申請同意者,不受尺寸限制。
樂器、神像等隨身物品若需占用座位,應購買全票;未購票占用座位者會補收票款並加收50%票價。嬰兒車比照隨身行李規定,若體積較大,上下車與車廂內移動請留意動線,避免堵住走道與車門。
帶腳踏車上台鐵,三種方式
依旅客運送契約第四十六點:
- 攜車袋:將自行車收納完整並置於包裝完整、無任一部分裸露的攜車袋內(不得以其他塑膠袋或物品代替;若需拆卸前/後輪,車輪亦應完整置入袋內),尺寸符合上述隨身物品標準(150公分/220公分)時,得免費攜帶乘車,且須置於不阻礙走道的空間或台鐵指定空間。
- 人車同行(兩鐵列車):自行車超過隨身物品尺寸,或無包裝/包裝不完整時,應至台鐵公告的兩鐵車站搭乘指定班次列車,並為自行車支付所乘列車之全票五折票價。
- 單車托運:至行李房辦理託運,適合不方便折疊或拆解的車型。
違規攜帶自行車乘車者,除補收已乘區間全票票價之違約金外,並會在最近的前方兩鐵車站終止契約下車。騎乘自行車的旅客請勿在月台及站內騎乘,車廂內的保管責任也由旅客自負。
帶寵物上台鐵
依旅客運送契約第四十五點:
- 開放攜帶貓、狗、兔、魚蝦、龜、寵物鳥類、鼠類(不含家鼠、錢鼠)等動物。
- 需裝入長55公分、寬45公分、高38公分以下的箱籠或袋內(不含輪子及推車桿),且包裝完固、無糞便漏出之虞。
- 應放置於座位下攜帶乘車(購票者亦同)。
- 寵物推車車體經收納後符合隨身行李尺寸者,始可攜帶乘車。
- 政府部門值勤犬及訓練犬、導盲犬、導聾犬、肢體輔助犬等依法令規定得攜帶者,不受上述限制。
違規攜帶動物者,除按件核收全票票價外,並終止運送契約,須於最近的前方停靠站下車,退還剩餘票款時另收一成手續費。
以上為台鐵官方公告內容(查證日期2026-07-16,旅客運送契約:https://tip.railway.gov.tw/tra-tip-web/tip/tip00C/tipC21/view?proCode=8ae4cac3756b7b41017572eb3f941795&subCode=8ae4cac3756b7b41017573ea6f5d195a )。超尺寸物品的托運費用與流程,出發前建議直接洽台鐵官網或車站確認,避免影響搭車時程。
本文為一般搭乘知識整理,票價、優惠與規定可能調整,實際請以台鐵(railway.gov.tw)、高鐵(thsrc.com.tw)官方最新公告為準。整理日期見各段標註。